问题 | 四川成都市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程序有哪些2023 |
释义 | 根据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高校学生毕业后需在30天内将户口迁出。需更改迁往地址的,可重新申领《户口迁移证》。对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年龄4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办理;对于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和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人员,可在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预约办理。 法律分析 根据《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规定,高校学生毕业后,需在30天内将户口迁出。需更改迁往地址的,可重新申领《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往学校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迁往市外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由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 1、7月31日前,高校依据毕业生名册完成集中注销户籍工作,并打印《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后由高校统一发放学生,数据同步提交。 2、《户口迁移证》过期、遗失、更改迁往地址需重新签发《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原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发(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有在成都落户需求,请继续按照如下办理: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办理。需要符合这几个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直系亲属均无房;大成都范围以外户口。 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预约办理。在成都非公企业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大专毕业生;档案到达成都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证》报到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申请;在成都范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固定房产者,方可申请挂靠集体户;有固定房产者,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入户至固定房产。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流动管理条例》,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口迁出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迁出地公安机关会要求迁出人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 2. 提交申请:迁出人需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 审核材料:公安机关会对迁出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4. 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为迁出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发放《户口迁出证》。 5. 缴纳相关费用:迁出人应按照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缴纳相关的户口迁出费用。 6. 领取《户口迁出证》并办理迁出手续:迁出人应持《户口迁出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口迁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前应仔细了解当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06-08)\t第六十二条\t地震灾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其监护人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国家给予生活费补贴;地震灾区的其他学生,其父母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同等情况下其所在的学校可以优先将其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予以资助。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02-01)\t第四十三条\t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残疾人教育发展的需求,结合当地实际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指定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制定教职工编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在指定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教师等专职岗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t第四十八条\t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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