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赠与,非共同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应视为向子女的赠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婚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共有所有权。离婚财产分割应协商一致,否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一、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方的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房产,那么这个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来进行分割,是否是属于自己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不同的选择的判断,如果说是婚后全资购买的情况之下,房屋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那么一般是视为对于自己自己的赠与。 结语 根据不同情况,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且是婚后全款购买,可以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部分出资或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要考虑是否有书面约定或声明,一般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共同出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个人赠与,子女按出资份额共有所有权。离婚时,夫妻应协商一致处理共同财产,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障子女、无过错方和女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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