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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