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只属于该子女的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应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该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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