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应按约定分割,无约定则按以下原则: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用分割;登记在夫妻名下,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分割;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按出资比例,或份共有。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若没有约定,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2.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应根据照顾子女、保护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 3. 若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且房产写在一方名下,则应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房产写在双方名下,但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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