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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完房产证购房发票是不是被收走了 -买卖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是不会补收走的,对于购房全同本身房管局就有一份原件,自己手上也同样需要存在一份原件,这也是为了确保之后因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而引起各种的纠纷。 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还需要商品房一切手续。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约定了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到期购房人没有取得房产证,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责任,按其约定;如果只约定了时间,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总额要求开发商支付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笔者建议购房人最好是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每天支付已付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越高对购房人越有利,因为这样不仅购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而且计算依据明确,对开发商也起着有效的约束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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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