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证明如何开立?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明的主旨是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领取该证明,包括不再生育且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内、收养一个孩子且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内、原有两个孩子中一个意外死亡且另一个不满16周岁等情况。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明是在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后报经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夫妻予以发放的。根据法律和相应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及所需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明需要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填写《独生子女证明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照片等。接下来,工作人员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进行相关调查。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您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明。该证明可以用于享受相关政策和福利,如教育优惠、医疗保障等。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结语 独生子女证明是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放的。申请领取该证明的条件包括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原有两个计划生育的孩子中一个意外死亡等。办理独生子女证明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核实和调查。办理完成后,您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和福利。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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