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临时身份证? |
释义 | 根据公安部新政,身份证丢失后,省内居民可在就近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而正式身份证需在省内或12个试点省份办理。省外居民只能在县级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不慎遗失了,可以在就近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依照公安部新政,省内可以就近办理正式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省外除了12个试点省份可以一对一办理正式身份证外,其它地区只能在就近的县级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 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身份证丢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等。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照片。接下来,您需要支付相应的办理费用。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一张临时身份证,该证件在一定期限内有效。请注意,临时身份证仅作为丢失身份证的临时补充,如找回原身份证,应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信息。 结语 通过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您可以解决身份证遗失的问题。根据公安部新政,省内可以就近办理正式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除了12个试点省份,省外的地区只能在就近的县级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支付相应费用。请注意,临时身份证仅为丢失身份证的临时补充,如找回原身份证,应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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