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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直接送达文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释义
    1、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2、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4、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单位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5、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订定金条款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定金条款时要小心以下问题: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打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打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有:
    1.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2.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姓名等信息,写明借款金额以及借款时间;
    3.写明约定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时间;
    4.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并写明时间。
    诽谤罪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诽谤罪须需要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二审开庭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
    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对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
    4、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
    6、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拘传注意事项有哪些?
    1、强化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执行工作中,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单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致使法院无法执行。对此,拘传无疑是很有效的强制手段,让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身感受法律的强制措施,并通过这一措施的多次适用,威慑其嚣张气焰,震慑其蔑视法律的心态,并通过降低其形象,使其无所遁其行,必将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2、多用拘传,慎用拘留。由于拘传的效果要好于拘留,因此在执行中,要把握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适用拘留。只有在反复适用拘传失效后,才能适用拘留。
    3、充分发挥拘传作用。拘传时可以通知新闻媒体参加,将其藐视法庭、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拘传的效果。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要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出履行计划,可以通过开庭,让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拥有财产的线索,可以让被执行人质证,如果被执行人不予质证,或者其反驳不能成立,就可以根据证据规则认定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履行,从而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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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