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赔偿标准及内容如下: 1.医疗费。为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和。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赔偿了;没有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赔偿。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9.残疾器具辅助费。 10.丧葬费。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12.死亡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