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希望可以取消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如果当事人通过对话表示撤销要约意图,受要约人在承诺之前应知道这一意图内容。如果以非对话方式表示撤销要约意图,应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给受要约人。 法律分析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可撤回。当事人以对话方式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为其所知,如果以非对话方式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送达给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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