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威胁行为是否可以成为违约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威胁行为妨碍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被视为违约行为。同时,依据《民法典》规定,违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不得以威胁方式订立或变更合同。” 2.《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在合同履行中,一方若采取威胁行为妨碍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被视为违约行为。被威胁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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