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的收取有标准吗 |
释义 | 物业费的收取是需要符合一定规范的,以下原则必须要遵循: 1、定价合理原则:收费标准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标准过高不容易取得用户支持,标准过低会让物业公司赔本,且违背市场规则; 2、优价原则:若收费标准越高,所提供的服务档次也必须越高; 3、微利原则:即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4、公平有偿原则:具体指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同使用人分摊的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的; 5、合法合规原则: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一、物业费减免政策 物业费减免政策规定: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物业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企业应当制止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国家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对于什么是正当理由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什么是正当理由可分为两个层次: (1)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2)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以服务存在瑕疵提出抗辩需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础,结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与物业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进而确定业主抗辩理由正当是否可以成立。 进一步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有重大的瑕疵,则可以视为具有正当理由。比如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收费,违反合同约定占用或出租公共绿地、空间。而本案中物业服务企业仅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并不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约。所以庄某提出的理由不属于可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当然,庄某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违法或严重违约,造成其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赔偿。仅以此拒交物业管理费是无合同和法律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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