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布部门:广东省府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粤府办[2000]115号?粤府办[2000]115号?省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年十月十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为规范省人民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制定本规则。?关联法规:第二条省人民政府对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出庭应诉。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实施,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直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省人民政府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承办应诉事务。?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省人民政府委托的组织以省人民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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