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可以选择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具有本市户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职工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 。 2.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3.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