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和办理费用是怎样的? |
释义 | 办理条件:办理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不需要往下看公共租赁住房。外国户口和当地户口都可以。外国户口需要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要35岁以上,年收入不到10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租用公房。 (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 (1)申请人为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市城市户口。申请单身居民的,应当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市户口,在中心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者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处理对象:1。中低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申请人必须具有五个城市和成都高新区的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或未租赁公房。 二、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校和职业学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租赁公房。 三、农村农民工进城。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2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2年); (4)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房或未租赁公房。处理费:不收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243c49e4837784f5ca34ac1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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