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审批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及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满足公司结构完善、章程合法、募集资金用途合法等条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按持股比例分取股利,解散清算时按持股比例获取剩余财产。 法律分析 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善的公司结构; 2、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 3、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法律规定; 4、其他要求。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bai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作为普通股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直接体现了普通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资产收益权是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取股利的权利。剩余资产分配权是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取剩余财产的权利。 结语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包括:具备完善的公司结构,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还需满足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刑事犯罪等条件。此外,还需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股股东作为股东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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