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实际上去了劳动仲裁,会有相应的材料说明,大致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另需《授权委托书》。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等。 其实仲裁提供资料不难,因为有相应的说明,且仲裁人员还会检查确认是否有缺失。但是难在哪里呢?难在举证材料的准备和证据链的逻辑,不要小看证据材料的准备和证据链的逻辑,这才是胜负的关键。很多人都会默认为说拖欠工资,拿出工资条和劳动合同就可以去仲裁了啊?实际上很多时候的背景是不同程度上缺少一些资料,比如缺乏劳动合同、缺乏银行记录(现金或支付宝),或拖欠的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奖金、书面确认的工资数据远低于正常工资等情况,因此一些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常常还大喊甚至不如农名工讨薪容易。这些内容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努力准备证据了,有证据的尽力准备,没证据的尽力通过合法手段寻找证据。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要申请仲裁,先要注意仲裁时效。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到什么地方去申请。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4、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5、用人单位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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