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失信会上征信吗? |
释义 |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妨碍执行等情形之一,方可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而未成年人不受年龄限制,但上不封顶。 法律分析 失信人员有年龄限制,未成年的是不能上失信人名单的,上不封顶。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对征信记录有影响吗? 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对征信记录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征信机构的规定,失信行为不仅仅局限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记录。虽然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责任能力,但在一些具体的法律行为中,如违约、欺诈等,未成年人也可能被纳入征信系统,形成相应的信用记录。这些记录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的未来信用评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影响其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审批。因此,未成年人应当养成守信用、遵守法律的良好行为习惯,以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结语 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对征信记录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征信机构的规定,失信行为不仅局限于成年人,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记录。虽然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责任能力,但在一些具体的法律行为中,如违约、欺诈等,未成年人也可能被纳入征信系统,形成相应的信用记录。这些记录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的未来信用评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影响其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的审批。因此,未成年人应当养成守信用、遵守法律的良好行为习惯,以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教育机构脱产就读的学生。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 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制定学生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评估、测算和合理确定本行学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额度和根据用卡情况调整后的最高授信额度。学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额使用。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明确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规划,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内部控制、授权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制度、流程和岗位,明确分工和相关职责。 商业银行可以基于自愿和保密原则,对信用卡业务中出现不良行为的营销人员、持卡人、特约商户、服务机构等有关风险信息进行共享,加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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