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办理户口的需要满足的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办理户口的步骤和需要的材料。具体来说,需要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准备材料并办理户口准迁证,注销原籍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最后回成都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办理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等。 法律分析 一、成都办理户口的步骤: 1. 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 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3. 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4.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二、办理户口需要的材料: 1.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办理户口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按照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在线预约: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预约,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3. 到窗口办理: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并填写《户口申请表》。 4. 缴纳费用: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缴纳相应的办理费用。 5. 领取执照:办理完成后,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户口簿》和《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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