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