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置及不赔偿的,车主需依法向事故所在地的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告知对方前来对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进行处置。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根据《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规章,双方车主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置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赔偿。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时,尽可能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置,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携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