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
释义 |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等。 一、申请证明商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证明商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等等。 二、商标注册的流程 注册准备;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注册;商标审查;驳回和驳回复审;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注册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