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单位拖欠工资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否则需支付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支付差额部分。人民法院可发出支付令,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未及时发放工资。所谓“及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二)未足额发放工资。所谓“足额”,是指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 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此外,人民法院可以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因此,如果遭遇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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