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如下: 1、拖欠工资赔偿金一般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如果公司克扣工资,或者无缘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和加班费的,除了在约定好的时间里支付工资以外,还要多发工资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开的工资低于本地工资的最低标准,要把低于本地最低标准的工资补齐,还要多支付补齐部分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