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
释义 | 随着物价上涨,子女常常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些情况包括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子女上学或患病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需与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子女常常会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些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还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在与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一、哪些情况不增加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不增加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当失业了或者遇到其他类似情况,可以减少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一般也不会增加抚养费的,特殊情况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结语 子女常常会要求增加抚养费,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增加抚养费。一般情况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子女有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抚养费时,可以与父母协商一致,并在协议或判决中规定。如果协议或判决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来解决。不过,父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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