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公安局拘捕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也是不能消除的。违法记录非司法机关是不能够查看的,通常不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生活。犯罪记录就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入学招工了。 法律依据:《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五条 本限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暂扣或者注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金(申请校车行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限定解决);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捕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无犯罪事实(含证据不够,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限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诉讼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裁判;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寓居、刑事拘捕、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解决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诉讼、审判等内容的经过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限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置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限定进行查看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