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可以作为法院审理依据嘛 |
释义 | 来源合法,没有经过剪辑、能提供原始载体的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没有原始载体,能用其他证据予以印证的也是可以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章〉》 第22条规章:“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第70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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