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放弃免税后多久不能申请 1、放弃免税后36个月不能申请。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 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