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丰台区幼升小政策解析 |
释义 |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获得义务教育的权利,必须有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全日制小学、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这些机构是本法所称的学校。本章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功能以及内部管理规范等方面,对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法律原则、学校的基本法律特征和权利义务等做了相应的规范。此外,还规定了体罚学生的危害与后果,以及学生休学的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获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必须有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由地方政府设置或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工读学校等。这些机构是本法所称的学校。 本章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功能以及内部管理规范等方面,对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法律原则、学校的基本法律特征和权利义务等做了相应的规范。 一、体罚学生的危害与后果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是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如果有这种行为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体罚会给学生的心理和生理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学生休学怎么办理 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上交学生生病、住(县级以上)相关资料给学校学籍管理员审核。 2.符合休学条件情况下家长填写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3.学校填写学校意见,校长签名且加盖学校公章。 4.家长持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生病、住院(县级以上)相关资料到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5.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签名且加盖公章。 6.家长将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交回学校,学校扫描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上传报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学籍管理员网上审核。 结语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获得义务教育的权利,必须有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各种类型的学校,如全日制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此外,该法也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功能以及内部管理规范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规范。在体罚学生方面,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受到行政处分或解聘。学生休学办理流程包括学生家长上交相关资料、学校填写意见、家长到相关部门审核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几天都不可以,以孩子户口本本上登记的为准,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而且西安市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是不被允许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