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形态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犯罪的形态有4种,分完成和不完成状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 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犯罪的四种形态包括: 1、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就要求结果犯必须出现犯罪结果,危险犯有犯结果发生的危险就是既遂。 2、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 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4、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最重要的特征是必须由于一直以内的原因停止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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