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是否会给户主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不一定会给户主。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是户主,因此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给户主。 一、拆迁安置房离婚后该怎么判 拆迁安置房离婚后的判决:如果该套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拆迁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地产进行判决。如果该套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二、户口薄户主变更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三、户主能不能是监护人 户主并不一定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是在户口本当中必须要求填写户主的名字而已,实际上户主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在亲生父母均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这些人员来担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