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要赔培训费 |
释义 | 小许刚接受完脱产业务技术培训,就提出了辞职,单位几经挽留不成,要求小许赔偿培训费。小许不答应,单位一怒之下将其告到劳动仲裁委。仲裁的结果出人意料,小许不仅如愿辞职,还分文未赔。 劳动仲裁委认为,本案中该企业确实专门出资对职工小许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双方还约定了服务期。但小许是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部复函的意见,在试用期内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赔偿企业培训费用的。所以,企业要求小许支付培训费用是缺乏依据的。因此,劳动仲裁委没有支持企业的仲裁请求。 事件回放今年二月初,小许经过层层面试被一家外商合资企业录用,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一份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并在合同中约定了每月工资报酬和服务期限。小许上班后不久,企业即安排他去参加脱产培训两个月。 在培训期间,小许经人劝说,打算与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去另一家企业工作。培训结束后,小许就向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同意。单位几次劝说未果,于是要求小许赔偿培训费用。小许不愿赔偿,企业便将小许告到劳动仲裁委。 一、签了合同差几天就不干了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提前3天即可。完成相应岗位交接后,单位无权干涉你的离职自由。(2)违约金事宜。劳动法涉及违约金情况的不多,其中一种是劳动者经过企业专项技术培训后承诺在企业服务若干期限,若在服务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需要支付企业违约金。你这种情况,不用理睬单位所说的违约金,不用给他,因为没有法律依据。(3)单位要求购买工作服,也属无理要求。不用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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