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性质不同 1、连续犯: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一罪名。 2、集合犯: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 (二)连续性特点不同 1、连续犯: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2、集合犯: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 一、构成犯罪不作案的标准是什么,犯罪构成不作案要依据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其认定标准如下: 1.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是否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判断。既要看行为人有无连续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故意,又要通过分析客观行为的性质、对象、方式、环境、结果等来判断是否具有连续性。 4.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二、连续犯罪是指什么 连续犯罪是指对几种可以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它们是基于一个总结的意图,属于同一行为的反复连续实施,触犯同一罪名,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其实质性数罪作为判决中的一罪论处。连续犯的特点是: 1、连续犯几次犯罪的,每次犯罪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而非行为人有意识地以几种行为完成犯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几种行为只形成一种行为,而不是连续犯罪。例如甲拟毒死乙故意将药分三次给乙吃,结果将乙杀死。在这里,只建立杀人行为不是连续犯; 2、连续犯的几种犯罪行为也必须是连续的。至于几种犯罪行为之间的有罪形态论是不连续的,应以行为人的主观犯罪故意和客观犯罪行为为标准进行调查。出于单一犯罪意图,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是连续的,否则就没有连续性; 3、连续犯罪的数次犯罪行为是基于犯罪人的预定计划和一般犯罪意向。否则,虽然客观上实施了两种以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意图不同,不能认为是连续犯; 4、连续犯多次犯罪必须触犯同一罪名。假如触犯的不是同一种罪名而是异种罪名,则不称为连续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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