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给工资明细,是不合法的。公司需要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并且要给员工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因此公司是需要按规定给员工工资明细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