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黄一般被拘留在看守所,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 卖淫嫖娼 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卖淫、 嫖娼 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