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二胎有没有补贴? |
释义 | 有。生育津贴产假津贴由国家补贴企业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一般规定是:怀孕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选一。安徽省已开始实行新的二胎政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单独两孩”政策中的“两孩”不同于“二胎”,是按照子女数量计算,必须是第一胎是一个孩子,才可以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就不能再生育第二胎。 2021年合肥新规定二胎生育津贴与一胎生育津贴一样,采用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来计算,也就是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多少每月就发多少,具体发多久要看分娩或手术情况,顺产以及自愿剖宫产可享5个月,特殊情况的剖腹产是5.5个月,门诊及3个月以下流产享1个月,3-7个月住院流产享1.5个月。 安徽省单独二胎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再生育申请书及户籍地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填写三份《生育证审批表; 2、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孕检单及二张夫妻合照,前子女的准生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及独保费发放情况; 3、夫妻双方(或单方)父母单位出具证明其独生子女的身份,无单位的由其父母的户籍地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