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现民事纠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申请后会指定一个或者数个调解员进行调解。一般都要先去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可以进行调解,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最后只能通过判决结案。 一、民事纠纷调解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三、调解程序 1、受理纠纷: 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