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荷兰允许小量贩卖和吸食大麻,允许购买和拥有五克大麻或麻汁。拥有超额分量是非法的。 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少数西方国家已将持有大麻“去犯罪化”。荷兰是走在最前面的国家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起,荷兰就对“软毒品”大麻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该国允许持有执照的咖啡馆向成年人售卖小剂量大麻,本国人可在咖啡馆或私人住所吸食大麻。 荷兰此举当然不是在鼓励或支持毒品合法,其主要目的在于将大麻与非法渠道隔离,从而减少人们接触硬毒品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荷兰硬毒品的成瘾比例是欧盟平均水平的3/5;而其因静脉注射感染艾滋的人数比例为10%,低于欧盟平均水平40%。 荷兰人的逻辑是只要不伤害影响他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的。如果有瘾君子没钱买毒品,也可以向政府申请,由医疗机构向其提供并注射毒品。当然这种开放的管理是建立在全民高质量的教育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