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准备材料有: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 第十九条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原许可证正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第二十条 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停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 (二)许可证正副本; (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停业期间,许可证正副本交由审批机关暂行保存。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按申请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相应类型的格式文本。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第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