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给请育儿假如何办? |
释义 | 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章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章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章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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