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湖南省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实施,其主要目的是为规范住宅物业承接和交付工作,确保业主权益,加强监管管理。根据该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在住宅物业交付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套设施、装修等验收工作,并出具《住宅物业承接交付验收书》。业主购买后,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应对物业进行验收,并签署《住宅物业承接交付验收书》。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住宅物业承接交付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和程序,如承接交付前的告知、承接交付方式、备案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