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时,客户有权要求律师了解案件的关键证据。律师也应该积极配合客户了解案件的情况。但是,律师不可以直接获取客户不能合法获得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参加听证,出庭辩护和代理诉讼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有权出示、质证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可以参加诉讼。参加诉讼的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申请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有权出示、质证证据。” 因此,律师会见时,客户可以要求律师了解案件的关键证据。律师应该积极为客户收集证据,但是律师不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如果客户有关键证据需要获取,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调取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