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假 不能分开休,是连续的,而且含双休及 法定节假日 。《职工带薪 年休假 条例》第5条规定职工有权休带薪 年假 、 晚婚假 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假期能否一起连休。一般来说带薪年假和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假有权自主决定。但是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不能干涉,在不影响员工假期时间的同时,单位也要考虑公司的利益,如果两者有冲突,应该协商解决。 法律客观: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