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您询问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法律限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你们无签订的做法隶属违法做法。但你事实上上履行了工程义务,所以你们事实上上成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现在你们完工了,合同质保期都过了,另一方不按照商定支付你工程款的做法,隶属违约做法。 4、根据法律,发包人未按照商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法时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所以你们能够通过邮件等方式催告另一方在合法期间支付工程款,如果另一方不支付,你们能够约发包人商量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从而支付工程款。 6、如果另一方不到庭,法院能够缺席裁判。另一方不执行裁判书的,你们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