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竣工备案证是交房必备吗 1、竣工备案证不是交房必备。如果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交房条件明确约定为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应从约定,如果卖方未取得该证明不能视为满足交房条件。如果双方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交房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不视为交房时一定要达到该条件,应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来确定交房标准。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二、房屋交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交房必须具备的条件: 1、要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