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未按时支付工程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一、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索要 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如果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但是经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怎样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包括以下方面:1.工程价款的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如果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2.过错方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有过错的对方赔偿损失,但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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