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救护车闯红灯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让救护车闯红灯不处理。为急救车让路致交通违法不处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一、监控确定闯红灯的依据如下: 1、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照片,即前轮未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2、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即后轮已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3、能反映机动车与第二张照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照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二、闯红灯处罚标准如下: 1、一次记6分,处200元罚款; 2、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一次记3分,处200元罚款; 3、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综上所述,只要有证据证明驾驶员是为了避让救护车才闯红灯的,就不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报案记录证明机动车被盗抢期间、机动车号牌被他人冒用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 (四)已经在现场被交通警察处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经比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照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信息,确认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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