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租的摊位不干了能退吗 |
释义 | 可以,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有合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一、租客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吗 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存在以下情况:1、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否则只有在出现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情形时,承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没有办法确定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工业区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 1、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尽可能了解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如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果是代理人签订合同,则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2、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要全面,主要条款必不可少,如双方当事人、厂房的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合同条款的内容要表达得具体、明确、清晰。 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件的使用、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也要明确规定。 在租赁合同中应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在订立厂房租赁合同时,若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