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区直办理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南宁区直办理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需要:1、身份证。2、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住证。3、属海外人才的,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法律依据:《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及其他在本地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符合自治区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政策的海外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照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现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就业或居住的。 (三)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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